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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德商貿有限公司-宅家購 委託代購會員約定書

 

第1條  會員使用權利及義務

 

一、沃德商貿有限公司-宅家購(以下簡稱宅家購)之網路服務平台(網址:www.stayhomego.com,以下簡稱本服務),申請加入會員後,使用本服務期間,會員之買賣交易行為,享有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保障之消費權益。

 

二、會員使用本服務時,除享有消費權益外,亦有義務遵守中華民國法令及網際網路之規定,中華民國管轄領域以外之使用者亦應遵守所屬國家或地方之法令,會員不得以任何違法或不當之行為使用本服務,亦不得利用本服務侵害他人權益,一旦發現有以下違法情事,宅家購有權立即終止會員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且後續所生之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會員需自行承擔,與宅家購無涉。

 

(一)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詐欺、猥褻、色情、賭博或其他違反法令、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其他資料於服務上。

(二)刊登、傳送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著作、專利權及營業秘密等)、名譽、隱私權或其他權益之資訊。

(三)違反依法令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四)未經授權下進入會員服務系統或是與系統有關之網路、或冒用他人帳號或偽造寄件人辨識資料 傳送郵件。

(五)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或其他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之程式或資訊。

(六)從事洗錢、詐騙等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七)販賣槍砲、刀械、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法令所禁止販賣或禁止利用網路銷售之物品。

(八)提供賭博資訊或其他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的訊息。

(九)濫發廣告郵件或其他垃圾信件。

(十)未經同意收集他人電子郵件位址以及其他個人資料。

(十一)其他宅家購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2條  會員資格及限制

 

一、加入會員需年滿20歲,如未滿20歲者,應經由該會員之家長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詳讀、瞭解本約定書,並同意本約定書各項約定事項後,始得為之,會員之家長並應盡監督之責任。

 

第3條  約定書之遵守及變更

 

一、會員使用宅家購時,即表示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條款,如會員不同意者,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二、請會員詳細閱讀本約定書內容,並隨時注意網站上修改或變更,宅家購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

 

三、會員如對本約定書有疑問或有個別需求時,應先諮詢宅家購所屬之專業人員,就使用狀況提出意見。

 

第4條   會員註冊及保管

 

一、會員依本服務所註冊或更新之會員個人資料,應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會員因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資料,以致雙方買賣糾紛或損及雙方權益,宅家購有權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功能及權限。

 

二、註冊會員後,會員於宅家購所屬個人之帳號及密碼,會員有義務妥善保管,維持帳號及密碼的機密安全,審慎利用此帳號及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為,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

 

三、為維護會員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會員發現有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虞時,應立即通知宅家購。

 

第5條   會員資料(隱私權)之使用及保護

 

一、 會員在宅家購所註冊之相關資料(以下簡稱會員資料),均受宅家購的保護。會員同意宅家購得就其所提供之會員資料,例如:會員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聯絡人、申辦資料處理者或代表人之相關通訊資料、付款相關明細資訊……等其他個人資料加以蒐集、統計、利用、或為國際傳輸,以方便對會員提供本服務。

 

二、為方便提供本服務,會員亦同意宅家購得將其會員資料提供給本公司之合作夥伴、為宅家購執行工作或提供服務之獨立承包商、或本公司之關係企業。除此之外,宅家購未經會員同意前,不得對第三者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但宅家購如為配合司法與檢調機關之需要,或基於洗錢防制法、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則不在此限,宅家購得依法提供會員資料。

 

第6條  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一、使用本服務而連結至其他網站時,因其非屬本服務控制範圍,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之安全,避免其接觸暴力、色情……等不適宜之內容,其家長(即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遵守以下監督之義務:

 

(一)請協助兒童及青少年審慎選擇適合瀏覽之網站,若係未滿12歲之兒童上網,家長(即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全程陪伴監督;12歲以上未滿20歲之青少年上網前,家長應協助過濾不適宜網站,斟酌是否給予使用。

(二)應協助告知兒童或青少年,上網時,如需提出相關之個人資料時,請先檢閱各網站有關個人資料保護之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提出,勿隨意將自己或家人之資料填寫在網路上或透露給其他人知悉,其後果自行承擔。

(三)請協助告知兒童或青少年,網路購物時,請選擇有信譽的網路賣場,並且注意商品的內容、金額及付款方式,務必在訂購物品前,讓家長(即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知悉,並取得他們的同意,若兒童或青少年在不安全的網站上進行交易以致損害權益,其後果自負。

 

第7系統中斷及故障

 

一、使用本服務有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不可預期現象,將造成會員使用上的不便、商品未購買到、授權委託購買的資料喪失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宅家購將會盡全力協助會員回溯資訊或找尋新商品,但並不因此負擔任何經濟損失賠償之責。請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若因會員自身電腦資安漏洞而遭人篡改資料,宅家購僅協助提供電磁資料給警方,對於會員因使用 (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二、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宅家購有權暫停、變更、中斷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功能及權利,而對於會員因此所致之損害,宅家購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

(一)宅家購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者。

(二)會員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約定書條款者。

(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

(四)非宅家購所得控制之事由,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遭偽造、竄改、刪 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五)其他不可歸責於宅家購之事由。

 

第8條  本服務之使用及儲存

 

宅家購可就本服務訂定一般措施及限制,並可依其自行之考量,不論通知與否,隨時可變更其措施及限制之權限, 會員均不得異議之。宅家購得保留電子郵件訊息、佈告欄內容或其他上載內容之最長期間,若將本服務維持或傳送之任何訊息、通訊和內容刪除或未予儲存,會員同意宅家購不須承擔任何責任,如有長時間未使用的帳號,會員亦同意宅家購有權關閉之。

 

第9條  廣告及促銷計畫

 

會員在本服務網站上所瀏覽到之銷售資訊,均由各該廣告商、產品與服務的供應商所設計與提出,例如:產品介紹、內容說明、樣式規格、圖片展示、樣品照片或其他銷售等相關資訊,會員對其正確性與可信度應自行斟酌與判斷,宅家購僅接受會員授權為代購 、代收、代付服務,會員應自行對商品負擔保之責。

 

第10條  買賣及其他交易行為

 

會員使用本服務系統下標,所有購物流程必需遵循本服務的約定,會員若未經過本服務系統,而另行與個人、業者、廠商進行交易,其該交易與合約僅存在於會員與個人、業者或廠商之間,其間所產生之爭執或糾紛,甚至訴訟或損害賠償,應向其尋求救濟或解決之道,宅家購絕不介入會員與其間的任何買賣交易行為,故對於會員所獲得的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亦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第11條  智慧財產權之行使及保護

 

本服務網站所使用之程式及內容,例如:文字、圖片、照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安排及網頁設計等,均由宅家購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及專有技術等,未經其同意,任何人皆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或公開發表等。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程式及內容,必須事先依法取得宅家購或其他權利人的書面同意,如有違反者,會員應對宅家購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第12條  拒絕及終止服務

 

會員同意宅家購得基於自身考量,或認為會員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無需進行事先通知,而終止會員的帳號、密碼或本服務之使用權限,並將會員身份加以移除,宅家購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第13條  違反約定書之損害及賠償

 

會員若違反相關法令或違背本約定書之任一條款者,以致宅家購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 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而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因此進行民、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律師及相關訴訟費用)時,會員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或填補其費用。

 

第14條  約定書之送達及通知

 

一、本約定書之所有通知均得以電子郵件為之,且不論該郵件是否已經會員讀取或遭退回,該郵件寄發至會員所註冊之信箱時,皆立即發生送達通知之效力。

二、會員亦同意宅家購得於自身網頁上公告約定書之內容,並於網頁上公佈後,不論會員是否讀取其公告內容,亦即發生通知送達之效力。

 

第15條  與第三人網站之連結

 

一、宅家購會員於本服務網站瀏覽或連結至其他業者經營的網站,該業者所經營的網站由各該業者自行負責,非屬於宅家購負責範圍內。宅家購對檢索結果並不擔保其合適性、可依賴性、即時性、有效性、正確性及完整性,當會員使用本服務或經由宅家購連結其他網站所取得資訊、軟體或建議,亦不負任何擔保之責。會員應於下載前自行斟酌與判斷前述軟體或資料之合適性、有效性、正確性、完整性及是否侵害他人權利,以免遭受損失,例如:造成會員電腦系統受損或儲存資料流失等情況,宅家購對於該等損失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二、會員確定購得後,宅家購將代收會員得標款項(除系統服務費外),並以會員個人名義代付給予國外商家或個人,代付款項後再委請國外商家或國際物流公司將該商品以會員個人名義,以Fedex、DHL或其他國際物流公司申報運送回台灣並寄送至會員指定處所,海運大型物件,宅家購將通知取貨地點或者交貨方式。惟宅家購並不承擔賣方不寄貨之風險及商品之品質等問題,另就該商品之售後服務或維修問題亦不負責處理,這些情況請各會員在授權予宅家購代購前一定要考慮清楚。

 

三、匯款視同您已同意會員約定書,成立訂單並不代表交易已完成或契約成立。若宅家購確認交易條件無誤、欲委託代購之商品仍有存貨或仍可提供、且無其他宅家購或國外商家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宅家購將為您向國外商家進行採購交易。

 

四、若交易條件有誤、商品無存貨、無法提供、或有宅家購或國外商家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宅家購得拒絕接受委託代購。

 

五、宅家購向國外商家完成交易後,仍可能發生交易條件有誤、商品無存貨、無法提供等情況,宅家購將通知會員對應狀況,並保留取消本次會員訂單的權利。

 

第16條  代購細節及聲明

 

一、本服務之商品並非宅家購所自行生產、製造 、代理及進口,係會員透過網路於國外網站所訂購。

二、宅家購對於會員所訂購之商品僅收取系統服務費,其系統服務費請參閱費用說明,宅家購將於銀貨兩訖後,始開立該費用之發票。

三、會員透過宅家購代為訂購之國外商品,宅家購並無賺取任何利潤,宅家購收到會員款項後,即將該商品及其他費以新台幣金額全數兌換成外幣並匯往國外商家,或另請商家為會員支付所訂購之商品金額,此部份純屬代收代付行為,因此宅家購除系統服務費以外 ,其他所產生之費用無需開立發票,但具有誠實告知之義務。

四、宅家購未在國外以「宅家購」名義設立任何分公司,因此會員所訂購之國外商品,係於台灣收到會員款項後,將金額轉換成外幣並匯往國外,此後,宅家購再代會員授權委託當地國家的公司或個人,另代為會員支付商品金額及其他衍生費用,如:當地銀行匯款手續費、商品稅金、包裝費、當地國家運輸費及將物品寄送到會員手上的國際運費……等。

五、關於國際運輸,依據會員所選擇的國際快遞寄送,但不一定會有稅金產生,所以沒有完稅證明單, 如會員欲取得進口關稅之完稅證明,應事先通知宅家購,若以其他通關方式申報進口,除至少須繳交商品總價值5%(營業)稅外,另有進口文件製作費及其他費用,請會員自行負擔。

六、宅家購並非商品出賣人及購買者,故會員所訂購之商品,宅家購只賺取系統服務費,因此無論會員在任何國家訂購的商品,按稅法規定,其訂購與寄送進口,均使用會員在宅家購所登錄的名義及聯絡資料,所以請會員務必詳實填寫以保障自身權益,如不實使用他人名義進口,除遭罰鍰外,將有可能將商品退回出口國或沒入。

七、如透過本服務代購之商品有問題,其宅家購之協助處理原則及標準流程如下:

(一)如所購買回來之商品發生問題,其尚在保固期限內,宅家購可協助會員郵寄至維修地點及維修後寄回。

(二)若原賣家或商家不負擔保固維修,會員必須另外提供可以直接郵寄維修的地點,宅家購才能為會員協助處理。

(三)若需要親自送達維修據點始能維修,恕宅家購無法為會員處理。

(四)不論是否有維修費用,會員仍須自行負擔「國際來回運費」、「服務費」、「當地來回運費」、「國內宅配」、「其他衍生費用」……等相關費用。

(五)為免付出更大的成本,例如:時間、運費、寄送風險…等,宅家購依據往例建議,若是台灣能維修,不建議再送回原廠;如您還是需要宅家購協助,宅家購仍會協助會員,但不能保證能達到預期的結果,請會員自行斟酌。

八、會員如有積欠款項或商品於限期內未取走之情事者:

(一)會員使用本服務應繳之費用,需於宅家購通知的付款期限內繳清,逾期者宅家購得暫停或終止各項服務,會員需於繳清費用後,才能申請恢復本服務。如會員於恢復本服務後,仍遲延繳納費用,宅家購亦得有權再停止之。會員對各項應繳付費用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於未查明責任歸屬前,宅家購將亦得停止其服務。

(二)代購商品抵達海外集貨處時,會員若有未結清款項時,需於繳費通知發出 48小時內繳清費用。若超過繳費期限,宅家購將於翌日起計算並酌收該商品之倉儲費用。將於繳納費用完畢後安排國際配送。倉租計算標準(澳洲):每個包裹每日2.59元澳幣;大型貨物如:汽車、家電,每立方公尺2.59元澳幣;如逾越60天未繳款者,宅家購則視同會員同意放棄該商品,其所有權亦歸屬本公司擁有,將不再另行通知且不負保管責任,會員事後亦不得請求相關損害賠償事宜。

(三)會員代購商品抵台清關後逾越7 天未收件或有未結清款項者,宅家購將於翌日起酌收其商品倉儲費用並將於繳納費用完畢後安排國內配送。倉租計算標準(台灣):每個包裹每日30元新台幣 ,大型貨物如:汽車、家電,每立方公尺 30元新台幣 ;如該商品逾越60天未收件或未結清款項者,宅家購則視同會員同意放棄該商品 ,其所有權亦歸屬本公司擁有,將不再另行通知且不負保管責任,會員事後亦不得請求相關損害賠償事宜。

九、以上均為宅家購應盡之義務,如說明有未盡之處,可電洽宅家購,並由專人為您回覆。為保障消費者權利與義務,如會員仍有疑慮,可另尋其他管道代為處理,宅家購保有接受或拒絕會員授權之權利。

十、海運大型物件如汽車、家具、汽車零配件……等,因固定會有稅金產生,宅家購代集貨向海關申報進口,故宅家購為代理進口人,如果貨品有違法或是禁止進口退運任何觸法問題,均屬於會員與國外賣家之交易問題,宅家購不負任何因會員購買非法產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

十一、海運大型物件,海關有查價、核價等義務,商品價格認定屬於海關及會員之間問題,宅家購會盡全力提供相關資訊以利通關,但宅家購無法預估正確稅金金額,也不負責因查價認定金額所產生所有費用及損失。如果海關需要押款才能放貨,宅家購會另行通知會員。

   

第17條  免責事由

 

會員明瞭並同意宅家購所服務每位會員的宗旨及規範,對本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含商業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另宅家購不保證以下事項 :

一、本服務將符合會員的需求。

二、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

三、會員經由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將符合會員的期望。是否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會員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因前開任何資料之下載而導致會員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會員應負完全責任。會員自宅家購或經由本服務取得之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均不構成本服務之保證。

四、會員填寫的會員資料即為物品申報進口時的所需資料,請勿隨意填寫,以免造成個人損失。

五、運輸費用宅家購均會暫時代墊付給各國貨運公司,待貨品抵台後再行收回代墊之費用,貨運運費之收取與宅家購無涉。

 

第18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一、本約定書之條款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相關法令為準據法。會員約定條款中任何條款 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

二、因本約定書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19條  其餘會員應遵守之權利義務,於宅家購網站之常見 Q&A專區中規範說明。